高新技术企业免税(高新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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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哪些所得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现行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根据新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定地区减免税优惠。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规定,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过渡期优惠政策。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

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

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4)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高新技术企业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关于所得税减免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指的是,经由国家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减轻或免除其企业所得税的措施。依照相关规定,科技服务业属于我国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依法可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

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八条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是什么

自2017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8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是如何计算的?从25%降至15%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回答:高新技术企业的减税政策,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率从25%,优惠为15%

也就是在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用企业的利润总额*15%

基数是利润总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补充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你交企业所得税的时候,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率是25%,高新技术企业15%,如果是季度预交,基数就是企业的损益表上的利润总额

如果是年度汇算清缴,就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纳税调整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数计算

在企业所得税上带来的收益就是少交税10%,初略计算就按你们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基数

2、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从25%的税率减至15%的税率,指的是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 (2)查帐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 3、所得税税率: (1)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nb sp; 3、3、综上,应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作为计算所得税的基数。 (1)如果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核定征收方式 应交所得税=20亿*税务核定比例*15% (2)如果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查账征收方式 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15%。

4、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4.各项扣除

(1)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2)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附加。

(4)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这项优惠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处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二)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三)居民企业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公共基础设施二免三年半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三免三减半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的,只能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四)不能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叠加享受,但可以选择放弃享受15%税率的优惠(保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计所得额征收优惠。

例1:A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该企业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如果A公司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应纳企业所得税(50×15%)=7.5万元,但如果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按照2019年的新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税负为5%,那么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为50×25%×20%=2.5万元。很显然,A公司选择适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更少。

(五)高新技术企业查补税款可以适用15%税率,但是如果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条件的,会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六)高新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可以享受15%税率优惠。

例2:某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在境外某国的分公司实现税前所得1000万元,并已在该国缴纳100万元的所得税。在2017年度的汇算清缴中,这家境外分公司的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该企业境内、境外所得都是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假设这笔境外所得不需要作纳税调整,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15%=150(万元),可以抵免境外已经缴纳的100万元,应当补税150-100=50(万元)。

二、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减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例3:B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纳税调整后所得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700万元,假定没有其他调整事项。计算B企业2017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0-700)×15%+(700-500)×50%×25%=220(万元)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所有收入都减税吗?

您好,很高新为您解答!企业认定成功高新技术企业之后,并不是简单的所有税收都能减免的!

一、经营范围和核算分类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4754-2017)》选择一种或多种小类、中类或者大类自主提出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十五条分别对经营范围和对外投资给出了规定,经营范围所列内容必须载入公司章程,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有关对外投资并没有提出必须载入经营范围中的要求,除非公司本身就是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4754-2017)》注册为控股公司服务类型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行业分类,不属于控股公司类型的。

在核算上,高新技术企业外投资产生产生的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所得是归入“投资收益”核算的,将其对外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所得排除在优惠税率之外,按基本税率单独缴企业所得税,是没有明白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整体适用特性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特点。

二、高新技术企业汇算清缴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开头提到的60%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数值,表示的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为产品(服务)收入加技术性服务收入。其中,技术性服务收入为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之和。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是申报期年度数据比值,这个比值不是三年数据,涉及三年数据是研发费用占比。

(二)研发费用占比

研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此处的同期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研发费用占比这个比例须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三)汇算清缴表格勾稽关系

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认定是以认定前三年数据为准,因此,企业通过认定后的申报第一年数据并不涵盖在认定数据当中。这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表格《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明细表》(A107041)表格当中可以看出。

比如,果果企业在2018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在8月份该拿到认定证书,在这张表格当中,果果企业在汇算清缴时,本年度是申请认定当年(2018年)的数据,前一年、前二年度分别是2017年、2016年申请认定参与的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维持期间主要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明细表》(A107041)为稽核表格,除高新收入占比和研发费用占比符合要求外,领域条件、科技人员占比(10%)也需符合比例要求。四组数据满足要求后,该表格第31栏会默认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减免10%计算企业所得税,该减免的数据对应到二级附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二栏“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数据最终汇总到主表26栏“减免所得税额”。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采取的“先分后税”原则,合伙人为企业合伙人,转让股权或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需并入当期收入,根据其征收方式及税率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合伙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是整体税率优惠,不是项目优惠。因此,对于其投资合伙企业分回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所得,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机关能否直接暂停企业不享受高企税收优惠

如果企业不满足高企认定条件,税务能否直接暂停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都有规定,对已认定机关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税务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因此,税务机关对于高企数据申报有疑点的,没有直接暂停企业享受高企的权力,但有提请认定机构复核的权力。

高企对外投资形成投资收益和股权转让所得,其实无形当中会增加总收入,该企业如果产品收入和技术收入不同步增长,可能会使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评定数据偏小,但和影响高企认定(维持)标准没有必然联系,更和是否属于经营范围与能否适用优惠税率风马牛不相及。对于高企资格维持,笔者倒是想提醒企业需注意《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明细表》(A107041)这张表格四项数据指标,任何一项比例出现问题,税务机关可将数据推送至认定机构进行复核。提醒高企在资格维持期间要重视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密切监控异常数据波动,以免被风险提示或者推送复核,影响以后年度资格认定。

另外,实务当中还有些微利的高企,放弃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转投小型微利企业的那类,因三年期某些年度数据空白,影响到整体数据不符合标准,这对以后年度高企资格维持或者是再次申请认定,以及其他一些优惠政策享受都是相当不利的——降低大约5到10百分点税率相较于高企税收优惠及附加效益,孰轻孰重,需要掂量!

  • 评论列表:
  •  纵遇诤友
     发布于 2022-05-30 21:08:49  回复该评论
  • 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4)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  澄萌千仐
     发布于 2022-05-30 18:20:29  回复该评论
  • 国家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减轻或免除其企业所得税的措施。依照相关规定,科技服务业属于我国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依法可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新法规定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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